足球,这项世界最受欢迎的体育项目,吸引了无数球迷为之疯狂。FIFA系列游戏作为足球游戏中的佼佼者,一直以来都备受玩家喜爱。而FIFA17作为系列中的最新作品,更是以逼真的画面、流畅的操作和丰富的玩法赢得了玩家的一致好评。其中,FIFA17授权球场更是成为了玩家们津津乐道的话题。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走进FIFA17授权球场,感受那片绿茵场上的激情与梦想。
一、FIFA17授权球场概述
FIFA17授权球场是指游戏中那些真实存在的、具有代表性的足球场地。这些球场遍布全球,涵盖了欧洲、美洲、亚洲等各大洲的知名球场。玩家在游戏中可以亲身体验到这些球场所带来的独特魅力。
以下是一些FIFA17授权球场的列表:
| 球场名称 | 所在国家 | 球场简介 |
|---|---|---|
| 诺坎普 | 西班牙 | 巴塞罗那的主场,拥有5万多名观众座位,是欧洲最著名的球场之一。 |
| 老特拉福德 | 英格兰 | 曼联的主场,拥有76,098个座位,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足球专用球场。 |
| 王子公园 | 英格兰 | 阿森纳的主场,拥有60,260个座位,是英超联赛中最古老的球场之一。 |
| 圣西罗 | 意大利 | 米兰双雄之一AC米兰的主场,拥有80,018个座位,是欧洲最大的足球场之一。 |
| 伯纳乌 | 西班牙 | 皇家马德里的主场,拥有81,044个座位,是欧洲最现代化的球场之一。 |
| 卡尔德隆 | 西班牙 | 马德里竞技的主场,拥有61,354个座位,是西班牙最著名的球场之一。 |
| 奥林匹克体育场 | 巴西 | 2014年世界杯决赛场地,拥有75,898个座位,是巴西最大的体育场。 |
| 安联球场 | 德国 | 拜仁慕尼黑的主场,拥有69,901个座位,是欧洲最现代化的球场之一。 |
| 阿贾克斯球场 | 荷兰 | 阿贾克斯的主场,拥有52,062个座位,是荷兰最著名的球场之一。 |
二、FIFA17授权球场的魅力
1. 真实还原:FIFA17授权球场在游戏中得到了真实还原,包括球场的建筑风格、座位分布、灯光效果等,都尽可能地还原了现实中的场景。
2. 独特氛围:每个球场都有其独特的氛围,玩家在游戏中可以感受到不同球场所带来的激情与梦想。比如,在诺坎普球场,你会感受到巴塞罗那球迷的热情;在老特拉福德球场,你会感受到曼联球迷的狂热。
3. 历史底蕴:FIFA17授权球场都有着丰富的历史底蕴,许多球场都见证了无数经典的比赛和辉煌的时刻。比如,伯纳乌球场见证了皇家马德里的辉煌历史,而圣西罗球场则是意大利足球的象征。
4. 文化内涵:FIFA17授权球场代表了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足球文化,玩家在游戏中可以感受到世界各地的足球风情。
FIFA17授权球场作为游戏中的亮点之一,为玩家带来了丰富的游戏体验。在这里,你可以感受到足球的魅力,也可以领略到世界各地足球文化的精髓。让我们一同走进FIFA17授权球场,感受那片绿茵场上的激情与梦想吧!
足球场上的判罚规则是怎样的
足球规则11人制足球规则
一.球场
(1)面积:
球场必须是长方形,它的长度,不能超过一百三十码,也不能短于一百码;它的阔超
过一百码,也不能短于五十码。(国际比赛的球场,长度为一百一十码至一百二十码,阔度为七十码至八十码。)无论任何情形,长度必须大于阔度。
(2)界线:
比赛球场必须有清晰的界线,线宽不得超过五英寸(12公分),也不能有V字形的凹沟。两边较长
的线,叫做边线;两端较短的线,叫做端线(或球门线)。在球场的四角,应各竖一平顶的小旗
杆一支,旗竿的高度不得低于五英呎(一公尺五十公分);又在球场中线的两端外,至少距边线一
码的地方,也应各竖同一式样的旗竿一支。中线应横过球场,球场的中央应划有清晰的一点,且
应以这一点为圆心,十码为半径,划一圆圈。
(3)球门区域:
在球场两端的端线(球门)上,各距球门柱六码的地方,向场内划一条六码长的垂线,使与端线
成直角,更划一线将这两条垂线伸向场内的两端连接,并与端线平行,在此三线与端线以内的地
面,名为球门区域。
(4)罚球区域:
在球场两端的端线上,各距球门柱十八码的地方,向场内划一条十八码长的垂线,使与端线成直角,
更划一线将这两条垂线伸向场内的两端连接,并与端线平行,在此三线与端线以内的地面,名为罚
球区域。在球门线中央距场内十二码处,各作一清晰的记号,这就是罚十二码球的罚球点。以每一
罚球点为圆心,十码为半径,在罚球区外划一圆弧。
(5)角球区域:
以每一角旗竿竖立点为圆心,一码长为半径,在球场内划一个圆的四分之一。
(6)球门:
球门应设在两端线的中央,并须有两根直竖的柱子,上架一横木,两门柱到角旗的距离应相等。
两门柱相距为八码(从柱的内方量起),横木的下方距地面为八英尺。门柱和横木的宽度应相同。
门柱和横木的宽度与厚度,均不得超过五英吋(12公分)。门后可装一网,接连于门柱,横木及
地面,但这网应妥为撑持,使守门员有充分活动的余地。
◎球网可用大麻,黄麻或尼龙线编成,但尼龙化学纤维的绳子,不能比大麻或黄麻编的细小。
国际足协规则小组决议
(1)国际比赛球场最大面积为:长度一一0公尺、宽度六四公尺。
(2)各国足球协会必须严格遵照规定的面积,布置球场。在举办国际比赛时,必须于赛前,将比赛
地点及球场面积,通知客队的国家足球协会。
(3)国际足球协会规则小组,已同意规则中所用的英制与公制对照如下:
一百三十码……….一百二十公尺
一百二十码……….一百一十公尺
一百一十码……….一百公尺
一百码…………….九十公尺
八十码…………….七十五公尺
七十码…………….六十四公尺
五十码…………….四十五公尺
十八码…………….十六公尺五十公分
十二码…………….十一公尺
十码……………….九公尺十五公分
八码……………….七公尺三十二公分
六码……………….五公尺五十公分
一码……………….一公尺
八英尺…………….二公尺四十四公分
五英尺…………….一公尺五十公分
二十八英寸……….七十一公分
二十七英寸……….六十八公分
五英寸…………….十二公分
四分之三英寸…….一点九公分
二分之一英寸…….一点二七公分
八分之三英寸…….一公分
(4)端线的宽度,应和球门柱及横木的厚度相同,因此球门柱内外边的线应是一样宽。
(5)为了划球门区域及罚球区域,在端线上量的六码及十八码的距离,必须从球门柱的内方量起。
(6)球场的面积,包括场内各区域界线的宽度在内。
(7)所有的比赛,应依照足球规则供给标准设备,特别是国际比赛,尤应注意皮球的圆周及其它设
施。若有不合标准的设备,必须向国际足球总会报告。
(8)根据比赛规则进行的球赛,如困横木脱落或折断,应即停止比赛,甚至将这场比赛取销,除非
横木已装回原来的位置,或新安装的横木对球员已无危险性。不能用绳子来代替横木。在友谊
比赛中,经双方同意,可以用没有横木的球门继续比赛,但应将已坏的横木移去,使对球员不
致发生危险。在这种情形下,可用绳子来代替横木,如果不用绳子,皮球从门柱之间全部越过
端线,裁判员认为是在横木下面穿过时,他应判为胜一球。球赛的从新开始,应由裁判员在球
赛停止时,皮球所在地坠球继续比赛。
(9)各国足球协会可在规则第一章规定的范围内,对横木及门柱的厚度,阔度的最大量与最小量作
适当的规定。
(10)门柱及横木必须用木材,金属或随时经国际足协规则小组认可的物质做成。它的形状可以是
正方形、长方形、圆形、半圆形或椭圆形。不可用其它物质将门柱及横木做成其它的形状。
(11)于国际比赛前,加插「序幕赛」,须于比赛当天由两国协会代表,及担任该场国际比赛的裁
判员,审察当时场地情形来作决定。
(12)国家足球协会,特别是主办国际比赛的协会,必须限制摄影人数,并在距球门线外不超过十
公尺的地方,划一至少两公尺长的线,距角旗竿的距离大致相等,应禁止摄影人员超过这界
线,更应禁止使用闪光灯。
二、球
材料及标准
球是圆形的。
以皮革或其它合适的材料制成。
球体的圆周,不得超过70公分(28吋),不得少于68公分(27吋)。球的重量,在比赛开
始时,不得超过450公克(16盎司),不得少于410公克(14盎司)。球的气压,在海平
面为0.6至1.1大气压力(每平方公分 600公克至1100公克=每平方吋8.5磅至15.6磅)。
更换不合标准的球
如果在比赛中,球破裂或不合标准:
停止比赛。
更换标准的球,在球破裂的地点,坠球重新开始比赛。如果当时球是在球门区内,则坠球
的地点是在平行球门线的球门区线上,最接近比赛停止时球的位置的地点。如果不是在比
赛中,如中场开球、球门球、角球、自由球、罚球点球或掷球入场时,球破裂或不合标准:
依照规则重新开始比赛。
比赛时间内,未经过裁判同意,不可更换比赛用球。
国际足总决议
决议1
正式比赛中,只允许使用符合规则第二章条文规定的球。
国际足球总会主办的比赛和各洲足球联盟管辖的比赛,所使用的足球必须有下列三种标志之一:
正式的「国际足总核准合格」(FIFA APPROVED)标志。
正式的「国际足总检验合格」(FIFA INSPECTED)标志。
「国际比赛球标准」(INTERNATIONAL MATCHBALL STANDARD)的证明。
足球上附有这些标志,表示正式通过检验,除了符合规则第二章规定的基本规格,并且符合各种标
志的技术规格。各种标志的技术规格必须由国际足总理事长核定。执行检验的机构由国际足总核准。
各国家足球协会的比赛可规定使用有这三种标志之一的足球。其它所有比赛使用的球,必须都符合
规则第二章的规定。
决议2
国际足总主办的比赛和各洲足球联盟及各国家足球协会管辖的比赛,比赛使用的球不可有商业,除
了竞赛及主办单位的徽章及授权的制造厂商的商标。竞赛规程可规定这些标志的大小及数量。
三、球员人数
球员
一场比赛应由两队对抗,每队上场球员不可多於11人,其中一人是守门员。如果任何一队少於7人,不可开始
比赛。
正式比赛
国际足球总会、各洲足球联盟或国家足球协会管辖下,所举办的任何正式比赛,每一队最多可替换3名球员。
比赛的竞赛规程必须规定可以提名几位替补球员。替补球员名单可填3人,最多7人。
其他比赛
其他比赛,最多可替换5名球员,并且必须依照下烈规定:
相关球队同意最多可替换几人。
在比赛开始前通知裁判。
如果未通知裁判,或在比赛开始前未作出决定,则替换球员不可多於3人。
所有比赛
所有比赛的替补球员名单必须在比赛开始前送交裁判。替补球员未在比赛开始提出名单,不得替补上场比赛。
替换球员程序
替换比赛球员,必须遵照下列规定:
替换球员之前应先通知裁判。
替补球员应等到被替补球员已离开球场,并得到裁判的许可信号,才可进入球场。
替补球员应在比赛暂停时,只可由中线进入球场。
当替补球员进入球场时,即完成替换。
完成替换时,替补球员成为比赛球员,被替补球员即失去比赛球员身分。
已被替补离场的球员不能再上场比赛。
所有替补球员无论是否上场比赛,都应服从裁判的判决及管辖。
更换守门员
任何球员都可以和守门员交换位置,并且必须依照下列规定:
更换位置前应先通知裁判。
在比赛停止时进行更换位置。
违规及罚则
如果一替补球员未获得裁判允许即进入球场:
停止比赛。
警告该替补球员并举黄牌,并且必须离开球场。
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地点,坠球重新开始比赛。如果当时球是在球门区内,则坠球的地点是
在平行球门线的球门区线上,最接近比赛停止时球的位置的地点。
如果一球员未获得裁判允许即与守门员交换位置:
继续比赛。
当球不在比赛中时,警告相关的球员,并举黄牌。
对本章规则的其他违规:
警告相关的球员,并举黄牌。
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因为裁判执行警告而停止比赛:
由对方球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地点,踢一间接自由球,重新开始比赛。如果是守方在自己的
球门区内踢间接自由球,可以在球门区内任何一点踢球。如果是攻方在对方的球门区内踢间接自由
球,则踢球的地点是在平行球门线的球门区线上,最接近犯规发生位置的地点。
球员及替补球员判罚离场
球员在比赛开始前被判罚离场,可以从已提名的替补球员中替补一人。替补球员被判罚离场,不论是在比赛
开始前或是在比赛开始后,一律不得替补。
国际足总决议
决议1
依据规则第三章的规定,每一队球员的最少人数,由各国家协会决定。国际足总理事会的意见,
如果有任何一队球员少於7人,不应继续比赛。
决议2
在比赛中,教练可向球员传达技术性的指示。在划有技术区域的球场,教练及其他球队职员必须在技
术区域内,随时约束言行。
四、球员装备
安全性
球员不得穿戴对自己或其他球员有危险的装备或任何物品(包括任何珠宝饰物)。
基本装备
球员必要的基本装备包括:
运动衫或衬衫。
短裤-如果在短裤里面穿紧身裤,紧身裤的颜色要与短裤的主要颜色相同。
长袜
护胫
球鞋
护胫
全部覆盖在长袜内。
用合适的材料制成(橡胶、塑胶或类似材料)。
具有相当程度的保护作用。
守门员
每一名守门员球衣的颜色,要与其他球员、裁判及助理裁判服装的颜色不同。
违规及罚则
凡是违反本章规则:
不必停止比赛。
裁判应指示违反规则的球员离开球场穿戴符合规则的装备。
违反规则的球员应在球不在比赛中时离开球场,除非该球员的装备已经符合规则。
任何球员离开球场调整装备,未获得裁判允许不可再进场。
裁判允许球员再进场之前,应先检查其装备是否符合规则。
只有当球不在比赛中时,才可允许球员再进场。
一球员因违反本章规则离开球场,他未获得裁判允许即进场(或再进场),应被警告并举黄牌。
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因为裁判执行警告而停止比赛:
由犯规球队的对方球员,在裁判停止比赛时球所在的地点,踢一间接自由球,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是守方在自己的球门区内踢间接自由球,可在球门区内任何一点踢球。
如果是攻方在对方的球门区内踢间接自由球,踢球的地点是在平行球门线的球门区线上,最接
近犯规位置的地点。
五、裁判
裁判的授权
一场比赛由一位裁判控管全场。裁判对於被指派的比赛,有资格全权执行规则。
权力及职责
执行规则。
与助理裁判(及预备裁判)合作控管比赛。
确定比赛用球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规定。
确定球员装备符合规则第四章的规定。
担任比赛计时,并记录比赛事件。
因为违反规则的任何事情,有权停止、暂停或结束比赛。
因为场外的任何干扰,停止、暂停或结束比赛。
认为球员严重受伤时,停止比赛,确实将受伤球员抬出球场处理。
认为球员只是轻微受伤时,继续比赛,直到球不在比赛中,才去处理。
确实执行任何球员受伤流血一定要离开球场。受伤球员必须已经停止流血,并获得裁判允许进场
的信号,才可进场。
当继续比赛将使被犯规的球队获得利益时,继续比赛不处罚犯规。如果预期的得益未发生,则判
罚先前的犯规。
一球员在同时有一种以上的犯规,应处罚较严重的犯规。
球员有被警告及判罚出场的犯规时,应予以处罚。裁判不必立即采取处罚行动,但是当球脱离比
赛时,必须予以处罚。
球队职员不能以负责任的态度约束言行,应予处罚。裁判有权驱逐球队职员离开球场及球场四
周。
对於裁判未看见的事件,依据助理裁判的意见采取行动。
确定没有未经允许的人进入球场。
比赛停止后,重新开始比赛。
向有关单位提出比赛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对球员或球队职员采取处罚行动的指控,以及在比赛
前、比赛中或比赛后发生的任何其他事件。
裁判的判决
裁判对於比赛事实的判决即为最后决定。
只有当裁判发觉判决错误或决定采纳助理裁判的意见,假如还未重新开始比赛,裁判可以更改判决。
国际足总决议
决议1
裁判(适用於助理裁判或预备裁判时亦同)对於以下情况不必担负责任:
球员、职员或观众的任何伤害。
任何财产的任何损害。
任何个人、球会俱乐部、公司、协会或其他组织的任何损失。
是由於或可能由於裁判依据规则,或是裁判为了主持、进行及控制比赛而采取正常程序,所作的决
定而造成。
裁判的决定可能包括:
依据球场或球场周围或天气等条件,决定允许或不允许进行比赛。
因为任何理由决定放弃比赛。
对球场设备或比赛使用器材的决定,包括球门柱、球门横木、角旗杆和球。
因为观众干扰或看台区域的任何事件,决定停止或不停止比赛。
决定停止或不停止比赛,而允许将受伤球员抬离球场接受治疗。
决定要求或坚持将受伤球员抬离球场接受治疗。
决定允许或不允许球员穿著某种衣服或装备。
决定(这可视为裁判的职责)允许或不允许任何人员(包括球队或球场职员、警卫人员、摄影记
者或其他媒体人员)在球场附近。
依据规则,或依据国际足球总会、各洲联盟、国家协会、球会联盟的法规或比赛的竞赛规程,
执行职务所作的任何决定。
决议2
正式比赛指派预备裁判(第四裁判)时,预备裁判的角色与职责必须依照国际足球总会理事会的规定
执行。
决议3
比赛事实应包括是否进球与比赛结果。
七、比赛时间
上下半场
比赛为两个时间相等的半场,上下半场各为45分钟。经过裁判与两队的同意才可另行决定比赛时间。任何更改比
赛时间的协议(例如因为光线太暗,减少上下半场时间各为40分钟)必须在比赛开始前作成决定,并且必须符
合竞赛规程
半场休息时间
球员有权要求半场休息时间。
半场休息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比赛的竞赛规程必须明文规定半场休息的时间。
只有获得裁判同意,才可更改半场休息的时间。
补足消耗时间
上下半场由於下列原因而消耗的时间都要补足:
替补球员。
察看受伤球员。
搬运受伤球员离开球场接受治疗。
延误时间。
任何其他原因。
补足消耗时间由裁判全权决定。
罚球点球
上下半场结束时或加时比赛上下半场结束时,允许延长比赛时间至踢完罚球点球为止。
加时比赛
比赛的竞赛规程可规定,和局时加时比赛,加时比赛为两个时间相等的半场。规则第八章的规定亦适用於加
时比赛。
腰斩比赛
被腰斩的比赛应重赛,除非比赛的竞赛规程另有规定。
八、开始比赛及重新开始比赛
赛前措施
掷钱币决定球队选边。猜掷钱币得胜的一队,决定上半场攻那一个球门。另一队中场开球开始比赛。
猜掷钱币得胜的一队,在下半场开始时中场开球。下半场比赛时,两队交换场地,进攻另外一边的球门。
中场开球
中场开球是开始比赛或重新开始比赛的一种方法:
在比赛开始时
在进球之后
在下半场开始时
在加时比赛的上下半场开始时中场开球直接进入球门,可算进球。
程序
全部球员都在已方的半场内
开球球队的对方球员,在球进入比赛中之前,都必须距离球至少9.5公尺(10码)。
球静止在球场的中央点上
裁判发出信号
当球向前踢动时,球即进入比赛中。
在球触及其他球员之前,开球球员不可第二次触球。当一队进球之后,由另一队中场开球。
违规及罚则
如果开球球员在球触及其他球员之前第二次触球:
判由对方球队在违规发生地点踢一间接自由球
对中场开球程序的其他违规:
重新开球
坠球
当球在比赛中,由於规则中未规定的任何原因,须要暂停比赛时,以坠球的方式重新开始比赛。
程序
裁判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位置坠球,如果比赛停止时球的位置是在球门区内,则坠球的地点是在平行球门
线的球门区线上,最接近球的位置的地点。当坠球触地,比赛即重新开始。
违规及罚则
重新坠球:
如果在球触地之前,有球员触球。
如果球触地后,未触及球员,球即弹出球场。
特别情况
防守球队在已方的球门区内踢自由球,可以在球门区内任何一点踢球。
进攻球队在对方的球门区内踢间接自由球,踢球的地点是在平行球门线的球门区线上,最接近犯规发生位置
的点。比赛暂停后,以坠球重新开始比赛,如果比赛停止时球的位置是在球门区内,则坠球的地点是在平行
线的球门区线上,最接近比赛停止时球的位置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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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规则
奥林匹克足球规则和其他足球比赛大致相同,但有一条很重要的规定。为了保证世界杯的权威性,奥林匹克男子足球规定球员要在23岁以下,每个队只能有3名在23岁以上的球员,每个队由18名球员组成。女子足球的年龄限制是必须在16岁以上。
比赛
两个队各11名球员参加,进球多的队获胜。不能用手或肩膀碰球,除了守门员在禁区内。每场比赛90分钟,分上下半场,中间有15分钟的中场休息。在比赛前,两个队的队长猜硬币挑边,半场交换场地。在中圈开球时,每个队的球员必须都在自己的半场,防守方距球10码远。进攻球员向前踢开始比赛。得分后,由失分队在中圈重新开球。每个半场都要在中圈开球。
得分
球的整体越过球门线算进,但在得分前攻方不能有犯规动作。如果球的整体还没有完全过线,即使只有
一点还在球门线外,也不算进球。
越位
当攻方球员在对方半场比对方两名球员(通常是守门员和另一名球员)更靠近球门就算越位。但是,如果裁判认为处于越位位置的球员没有干扰对方防守或获得进攻利益,也可不判越位。越位后,由守方罚间接任意球。如果一名球员直接从球门球,界外球或角球得到球,则不算越位。
犯规和点球
一方球员非法干扰对方球员都被判犯规。通常是在铲球时,球员必须铲到球,而不是铲到人。犯规后由被侵犯方在犯规点发任意球,犯规方的球员必须距离球10米外。如果是间接任意球,则不能直接攻门,而至少要队友碰一下球;如果是直接任意球,那犯规就是比较严重的,如危险动作,打人,踢人或有意手球,这时就必须直接打门。
如果防守队员在本方禁区内犯规,攻方可以获得点球机会。点球点距球门11米,只有守门员一个人才能防守,通常都导致进球。
黄牌和红牌
一名球员由于严重犯规如不断的犯规,不满裁判或不光彩的行为,裁判都可以向他出示黄牌警告。最恶劣的犯规,包括严重铲人,危险动作,球场暴力,有意手球或其他阻止对方直接得分,裁判都可以出示红牌,把该队员(不是换人)驱逐出场。一名球员在同一场比赛中得到两张黄牌也将被追加红牌罚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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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规则的逐步完善
足球运动发展到我国的战国时代,已出现了专门的场地设备。那时的比赛已有人数限制,且有裁判执法,以踢入对方的“鞠室”(球门)多少决定胜负。到了唐朝,足球比赛更加盛行,出现了充气足球和球门,规则也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11世纪中期以后,足球运动在欧洲开展得已较广泛。那时比赛场地没有大小规定,双方参加的人数也无限制,一个队由15——50人组成,把球踢进假设的球门线,就算得分。
19世纪初,足球运动在英国迅速开展起来,但那时的比赛仍无规则可循。在农村比赛时,两队人马角逐,只要将球从一个村庄踢到另一个村庄即算胜利。在城市,街道、巷内都可以作赛场,从一头踢到另一头即算赢球。双方比赛时手足并用,动作粗野。
19世纪20年代,英国一些私立学校足球运动十分流行。
到40年代中期,足球运动有了进一步发展,出现了数个足球组织,它们经常举办可以手脚并用的足球赛。
1848年,第1个足球规则——《剑桥规则》问世。1862年修订“剑桥规则”,规定足球只能用脚踢而不能用手打,这是足球近代化道路上迈出的重要一步。由于此规则比较粗糙,各地仍各行其事。
1863年,英国足球协会成立,并正式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正规的足球比赛规则。具体内容有13条,其中有些条文如只许用足踢、允许合理冲撞、禁止踢人和绊摔等,几乎与现行规则相同。当然,现在看来这部规则还是很不完善的。
同年,在足球赛场上出现了裁判员。当时的裁判员还没有使用哨子来执行任务,他是站在场外靠大声喊叫来执行裁判任务的。12年后,裁判员在比赛中才开始使用哨子,同时由站在场外两名巡边员协助主持。这标志着近代足球的正式形成,此后,足球运动在欧洲及北美广泛传播(1904年,国际足球联合会成立,1896年第1届奥运会将足球列为正式比赛项目)。
1866年,球门开始形成,球门两木柱之间系上绳子,绳离地8英尺(1876年绳子被横木取代),同年又作出了越位(越位规则是在1874年的足球规则中正式规定的。不过,那时的越位规则跟现在的越位规则有很大的不同。现在运用的越位规则,是1925年规定的。)、间接任意球和直接任意球的规定。
1870年规定守门员可以在本方半场内用手控球,为此,足球场有了中线;1872年,对足球直径作了规定;1874年允许运动员戴防护用品,如护腿等。
1879年规定冲撞对方为犯规;1882年发界外球由脚踢改为手掷(1900年补充规定掷界外球时双脚不得离地).
1891年,足球场上出现了罚点球的规定。确定球门宽为7.32米,高为2.44米,这一球门标准一直沿用至今。当时进攻队员罚点球时,守门员可冲出去扑接。现行的罚点球规则,是于1905年规定的。
1891年足球杯决赛中规定比赛队员必须穿颜色统一的服装,双方须不同颜色,从此服装开始统一起来,笨重的比赛服装逐渐被灵巧的短袖衫和短裤、短皮鞋所代替。
1933年,英国足协杯赛中首先使用带号码的上衣。1939年,正式规定运动员上场必须穿号衣。
1970年,改变过去比赛不能换人的规定,规定每场比赛可以换两人。同时,为了消除在足球比赛中,裁判员判罚各国运动员因语言障碍等弊病,制定了裁判员出示黄牌为警告队员,出示红牌为罚队员出场的规定。
今天,足球规则已经由最初的113条发展到了17章180余款,较之过去不知严谨、合理了多少倍。最初制定的13条规则的每一条文都经过了多次修改。但人们发现,不管如何修改,它的最基本的原则和最初的精神还是保留了下来。1863年12月26日的“克鲁米沙会议”意义深远,是足球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
如今,足球规则仍然不够尽善尽美,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由于翻译等原因,一些正确的规则也常被曲解。为此,国际足联几乎每年都要对规则进行审定和解释,力图不断完善规则并统一判罚尺度,使之更加合理。
足球的规则
国际理事会决议:
(1)守门员在罚球区内接球并故意用球掷击对方或持球推击对方,裁判员应判罚球点球。
(2)队员为躲避对方抢截而转身背向对方队员时,对方队员可采用非危险动作进行冲撞。
(3)在球门区内,裁判员认为进攻队员故意用身体冲撞对方无球守门员时,应判由守方队员踢间接任意球。
(4)队员借助同队队员的肩部跳起顶球,裁判员应对该队员的不正当行为给予警告,并判由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5)在比赛开始后,队员进场或重新进场参加比赛,应在边线外“向裁判员报告”。裁判员应用清晰的手势使队员明确地知道可以进场。裁判员不必等待比赛成死球后才示意队员进场,但何时发出信号应由裁判员决定(不适用违反规则第四章的规定)。
(6)规则第十二章中,并未要求裁判员必须暂停比赛去警告队员,可以运用有利条款,待比赛成死球后再警告该队员。
(7)队员掩护球时自己不接触球,而设法阻挡对方队员使其不能触球,这并不属于规则第十二章第3款所指的犯规,因球在该队员的控制范围,他可根据战术需要而掩护球。在这种情况下,对方队员可以做合理冲撞。
(8)队员故意伸展双臂上下摆动,并移动位置阻挡对方队员前进,而迫使对方队员改变方向时,虽未发生身体接触也应算作不正当行为,裁判员应对该队员给予警告,并判由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9)队员故意阻挡对方守门员,企图阻止守门员发球继续比赛,从而促使守门员出现规则第十二章第5款(a)项所指的犯规时,裁判员应判该队员犯规,并由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10)裁判员已判定任意球后,如有队员因辱骂或用污言秽语表示强烈不满而被罚令出场时,应在该队员离场后再令对方罚任意球。
(11)任何队员不论在场内或场外,凡有不正当行为、暴力行为,或使用污言秽语、辱骂性语言,不论这些行为或语言是针对对方队员、同队队员、裁判员、巡边员或其他人员,均属犯规行为,应按其犯规性质予以处罚。
(12)裁判员认为守J1员故意用身体压在球上超过其所需的时间,应判为不正当行为,并作如下判罚:
(a)被警告及判由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b)如重犯时,则罚令出场。
(13)向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吐唾沫或有其它类似的无礼行为,应视为暴力行为,按规则第十二章(J款处理。
(14)当裁判员要警告某一队员而未执行前,该队员再犯有其它不正当行为时,则罚令该队员出场。
(15)如果裁判员认为在进攻队员突破防守队员有明显得分机会时,防守队员故意犯规,裁判员判任意球(或球点球),但由于该防守队员的犯规直接妨碍了进攻队员先前的得分机会,故根据规则第十二章(o)款,该犯规队员由于严重犯规应被罚令出场。
14)任意球
任意球分两种:直接任意球(这个球可以直接射入犯规队球门得分)及间接任意球(踢球队员不得直接射门得分,除非球在进入球门以前曾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
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踢直接或间接任意球时,在球被踢出罚球区前,所有对方队员都应站在该罚球区外,并须至少距球9.15米。当球滚至球的圆周距离,并出罚球区后比赛即为恢复。守门员不得将球接入手中后再踢出进入比赛,如球未被直接踢出罚球区,则应令重踢。
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外踢直接或间接任意球时,所有对方队员在球被踢出前应至少距球9.15米,除非他们已站在自己的球门线上,当球滚动至球的圆周距离时,比赛即为恢复。
如果对方队员在任意球踢出前,进入罚球区或距球少于9. 15米,裁判员应令其退到规定的位置后,方可执行罚球。
踢任意球时,须将球放定。踢任意球的队员将球踢出后,在球经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
尽管本规则的其它条款对踢任意球的地点已作出规定:
1.守方在本方球门区内踢任意球时,可以在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执行。
2.凡攻方在对方球门区内踢间接任意球时,应在距犯规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执行。
罚则:
如踢任意球的队员在球被踢出后,经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再次触球,则应判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犯规,则这个任意球可以在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执行。
国际理事会决议:
(1)为区别直接任意球与间接任意球,当裁判员判间接任意球时,应单臂上举过头,并保持这种姿势直到任意球踢出后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时或成死球时为止。
(2)踢任意球时,队员如不退至规定的距离,裁判员应给予警告。任何再犯者,应罚令出场。裁判员对企图以侵入规定距离延迟执行踢出任意球者,应视为严重的不正当行为。
(3)踢任意球时,任何队员乱跳乱舞、故作姿态,企图分散对方队员注意力,裁判员应视为不正当行为,并给予警告。
15)罚球点球
罚球点球应从罚球点上踢出,必须明确主罚队员。踢球时除主罚队员和对方守门员外,其他队员均应在该罚球区外及比赛场内,并至少距罚球点9.15处。对方守门员在球被踢出前,必须站在两门柱间的球门线上(两脚不得动)。主罚队员必须将球向前踢出;在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当球滚动至球的圆周距离时,比赛即为恢复。罚球点球可直接射门得分。当比赛进行中执行罚球点球,以及在上半场准全场比赛终了而延长时间执行或重踢罚球点球时,如踢出的球触及任何一个门柱或两个门柱;或触及横木;或触及守门员;或连续触及门柱、横木或守门员而进入球门,只要没有犯规现象发生,均应判为胜一球。
罚则:
对违反本章任何规定者,应作如下处理:
(a)如守方队员犯规,则球未罚中应重罚。
(b)如踢罚球点球队员以外的攻方队员犯规,则球罚中无效,应重罚。
(c)如踢罚球点球队员在比赛恢复后犯规,则应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地点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踢间接任意球。
国际理事会决议:
(1)裁判员判定罚球,点球后,应在所有队员都按规定站好位置后再发出执行信号。
(2)(a)罚球点球踢出后在向球门运行中如受到外来因素阻止时,应重罚。(b)罚球,点球踢出后,球从守门员、横木或门柱弹回场内而被外来因素阻止时,裁判员应暂停比赛,并在球与外来因素接触的地点坠球恢复比赛。除非当时球在球门区内,如遇这种情况,则应在停止比赛时球所在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
(3)(a)裁判员已发出执行罚球点球信号后,发现守门员未按规定站在球门线的正确位置时,裁判员仍应允许踢出该罚球,如未罚中,应重罚。(b)在裁判员已发生执行罚球点球信号后,球被踢动前,如守门员移动脚步,裁判员仍应允许踢出该罚球,如未罚中,应重罚。(c)在裁判员已发出执行罚球点球信号后,球进入比赛之前,如有守方队员侵入罚球区或距罚球点少于9.15米时,裁判员仍应允许踢出该罚球,如未罚中,应重罚。有关犯规队员应被警告。
(4)(a)当执行罚球点球时,如踢罚球,点球的队员有不正当行为,则球罚中无效,应重罚。犯规队员应被警告。(b)在裁判员已发出执行罚球,点球信号后,球进入比赛之前,如有攻方队员侵入罚球区或距罚球点少于9.15米时,裁判员应允许踢出该罚球,如球罚中,则判无效,应重罚。有关犯规队员应被警告。(c)在上述两种情况下,如球从守门员、横木或门柱弹回场内而未进入球门时,裁判员应暂停比赛,警告犯规队员,并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犯规地,点在球门区内,则可在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执行。
(5)(a)在裁判员已发出执行罚球,点球信号后,球进入比赛前,守门员在球门线上移动位置或脚步,同时攻方队员侵入罚球区或距罚球点少于9.15米时,如球已踢出,应重罚。该攻方队员应被警告。(b)在裁判员已发出执行罚球,点球信号后,球进入比赛前,双方各有一名队员侵入罚球区或距罚球点少于9.15米时,如罚球已踢出,亦应重罚。该两名犯规队员均应被警告。
(6)在上半场或全场比赛终了,当延长时间执行或重踢罚球点球时,应延长至该罚球踢完为止,即裁判员已判定是否进球时为止。在这种情况下,当罚球点球被踢出后,除守方守门员外,双方任何队员在该罚球,点球结束前均不得踢或触及球。
(7)当在延长时间执行罚球,点球时:(a)上述各条除(2)(b)款及(4)(c)款外,均适用于一般情况。(b)在(2)(b)款及(4)(c)款所述情况下,球从守门员、横木或门柱弹回时,比赛应立即停止。
16)掷界外球
当球的整体不论在地面或空中越出边线时,应由出界前最后触球队员的对方队员,在球出界处掷向场内任何方向。掷球时,掷球队员必须面向球场,两脚均应有一部分站立在边线上或边线外,不得全部离地,用双手将球从头后经头顶掷入场内。球一进场内比赛立即恢复。掷球队员在球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掷界外球不得直接掷入球门得分。
罚则:
(a)如球不按规定的方法掷入场内,应由对方队员在原处掷界外球。
(b)如掷球队员掷球入场后在球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再次触球时,应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犯规或在本方球门区内犯规,则应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踢间接任意球。
国际理事会决议:
(1)掷球队员在球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在场内再次用手触球,裁判员应判罚直接任意球。
(2)队员掷界外球时,必须有部分身体面向场内。
(3)掷界外球时,对方队员在附近手舞足蹈或故作姿态,企图妨碍掷球或分散掷球队员注意力,应视为不正当行为,所有犯规队员均应被警告。
(4)如队员不在球出界处掷界外球,裁判员应判由对方在原球出界处掷界外球。
竞赛规则的部分补充说明
下面所列出的条款和说明完全符合竞赛规则和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的精神,所以裁判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1.严重犯规和暴力行为
足球是一项竞争激烈的体育项目,为了取得比赛的主动,最终获得比赛胜利,比赛双方队员为此都将全力进行竞争拼搏,所以,裁判员必须确保比赛在公正的原则下进行。
然而足球场上严格禁止严重犯规和暴力行为,裁判员也必须对场上出现的严重犯规和暴力行为依据竞赛规则的有关条款进行严厉处罚。
上述两种犯规可解释为:
(a)严重犯规是指队员在比赛抢球的过程中对对方队员施加的故意的暴力性犯规行为。
(b)暴力行为是指比赛进行中或比赛成死球时队员目的不是在球,而对对方队员施加的暴力性犯规行为。如果发生在比赛中,裁判员将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直接任意球(如果犯规地点在罚球区内,则判由对方罚球点球);如果发生在成死球时,裁判员将根据犯规前死球情况掷界外球、任意球等)恢复比赛。然而,在比赛进行中或比赛成死球时,队员的上述行为是施加在同队队员、裁判员、巡边员、观众等时,仍被视为暴力行为;如果发生在比赛中的比赛场上,裁判员应判对方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果发生在比赛中的比赛场外,则裁判员应在犯规时球所在地点坠球恢复比赛;如果发生在成死球时,裁判员将根据犯规前成死球情况(掷界外球、任意球时)恢复比赛。
2.铲球
(a)如果队员用单腿或双腿从侧后方进行铲球,且不带有危险性的动作是允许的,但如果裁判员认为该队员铲球动作的目的不是去铲球,而是铲向对方队员,将判罚直接任意球,并给予犯规队员警告。
(b)如果队员从背后带有暴力性动作进行铲球,且铲到球的可能性很小,则裁判员必须判罚任意球,并将犯规队员罚出场。
3.对守门员的犯规
下列情况队员应被视为犯规:
(a)以争头球为目的而跳向守门员;
(b)为阻止守门员将球发出而在守门员身前进行干扰;
(c)为在同队队员踢角球和球没进入比赛前,占据有利位置以阻挡守门员,而在角球踢出时站在守门员身前。
(d)守门员正在发球的过程中队员企图踢球。
4.阻挡
球在队员的控制范围内,且该队员为避免让对方抢到球,又没有手臂动作进行护球,不应视为阻挡。
如果队员为延缓对方进攻,而直接挡在对方队员身前或在对方队员与球之前跑动或将身体插在中间阻挡者,裁判员应判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然而,如果队员利用手、臂、腿或身体的其它部位,为阻止对方的进攻而进行故意的身体接触行为,裁判员应判对方踢直接任意球,如果犯规地点在罚球区内,则由对方罚球点球。
5.倒勾球或凌空踢球
裁判员如果认为上述踢球对方队员不构成危险动作,则是允许的。
6.跳向对方
队员以争顶头球为目的而跳向对方队员,裁判员应判由对方踢直接任意球。
7.队员用手拉扯对方
裁判员对于队员用手、臂、腿或身体从对方背后进行的犯规将根据规则第十二章的有关条款,判由对方踢直接任意球。当比赛成死球时,队员为阻止对方队员跑位而进行的拉扯行为仍视为犯规,应进行必要的处罚。
8.对于队员手球或拉扯对方的警告
一般情况,裁判员对于队员的手球和拉人犯规很少给予警告,但下列情况裁判员必须认定为不正当行为并对犯规队员给予警告:
(a)队员在不可能踢或触及到球时,为阻止对方队员得到球而用单手或双手推击球或抱住球。
(b)队员为阻止对方队员得到球进行拉扯行为。
(c)队员为阻止对方进攻队员将要得分时用手触球,此情况将根据前面规则第十二章国际理事会决议第16条进行处罚。
9.任意球
(a)裁判员判罚间接任意球时手势应为上举,只有当球发出并且由其他队员踢或触及时或球发出后直接成死球时裁判员的手势方能结束。
(b)凡是防守队员故意延误对方罚踢任意球时,裁判员应警告该防守队员(黄牌),再犯者将该队员罚令出场(红牌)。
(c)执行任意球时,当球未被踢出,防守队员从人墙中过早地冲出至球少于9. 15米时,裁判员应对该队员给予警告,再犯者将该队员罚令出场。
由于规则已明确所有防守队员在执行任意球时必须退离球至少9.15处,所以,为能使比赛尽快恢复,裁判员要根据场上情况做出正确的判决。
10.罚球点球
(a)罚球点球时的行为罚球点球时,守门员必须站在球门线上不得移动,除守门员和主罚队员外,其他队员必须站在罚球区外距罚球点至少9.15米处,且只要当球被踢出时方可移动。
任何违反上述情况者裁判员将根据规则第十四章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b)上半时比赛结束或全场比赛结束时的罚球点球当比赛上半场或全场比赛终了而延长时间执行罚球点球时,如果球被踢出后,触及球门球、横梁、守门员或连续触及门柱、横木或守门员后进入球门,只要没有犯规行为,均应判胜一球。
11.队员处于越位位置
(a)处于越位位置本身不是犯规。
(b)如果裁判员认为,同队队员踢或触球一刹那,越位位置的队员在进攻的活动区域内且。
(1)干扰比赛或干扰对方,或(2)企图从越位位置获得利益。上述情况下,应判越位。
(c)下列情况,队员处于越位位置,将不判越位:(1)仅仅处于越位位置;或(2)该队员直接接得球门球。角球或界外掷球。
12.守门员
必须遵守下列原则: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
(a)当守门员用手接球后,向任何方向持球、拍球或向空中抛球行走超过四步,或者在行走四步过程中及其前后,虽使球进入比赛状态,但在未经罚球区外同队队员或罚球区内、外的对方队员触及前再次用手触球;或(b)如果裁判员认为该守门员出于战术目的,为了拖延比赛时间以使本队获得不正当的利益。
上述情况裁判员应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13.连续犯规
队员连续违犯规则者,裁判员应予以警告。
14.队员由于两次警告被罚出场
如果某队员被罚出场是由于第二次被警告,裁判员应首先出示黄牌后立即再出示红牌。
15。换人
场上被换队员必须经过裁判员允许并且等比赛成死球时,方可下场,此时替补队员方可在中线处进场。
16.队员受伤
队员受伤时,如果裁判员允许,队里的官员是可以进场的,但只是为了鉴定伤情并将队员抬出场,而不是在场内进行护理。
17.对待裁判员的态度
队员对裁判员的判决表示抗议者应予以警告;侮辱、谩骂裁判员者应罚令出场;场上队长,虽然对队里负有责任,但同样设有特权。
18.掷界外球
掷界外球必须在离边线外一米内的范围内进行;防守队员不允许站在掷球队员身前进行干扰。
19.延误时间
队员延误时间应被视为不正当行为予以警告。
(a)队员
——佯装受伤。
——踢任意球时,故意将球放在错误地点执行,以求裁判员纠正,后重新放在正确地点执行。
——似乎准备执行掷界外球突然将球递给同队队员来执行。
——裁判员停止比赛后将球踢走或用手将球抱走。
——裁判员判罚任意球后,防守队员为使同队有时间组织人墙而站在球前。
——过长的延误执行掷界外球和任意球的时间。
——替人时,场上队员延缓下场时间。
(b)守门员
——为使本队获得时间而采取的策略。
20.进球的庆祝
进球后,队员在场内表示正常的允许范围内的庆祝是可以的,但不能延误时间,不能冲出比赛场外(越过广告牌,跑到观众席或替补席上),或表现出不正当的行为时裁判员应给予警告。
21。比赛中饮水
比赛成死球时运动员只允许在边线处饮水,但绝不允许向场内投掷塑料水袋或其它装水皿具。
22.鞋钉的检查
裁判员由巡边员协同必须在休息室通向场地的走廊上检查队员的鞋钉,因为运动员将要去场地开始比赛。
23.队员装备
裁判员要确保每个上场队员的着装必须符合规则第四章的要求。运动员必须清楚他们的上衣必须塞在短裤里,护袜必须提起。裁判员同时还要确保每个队员戴着护腿板并且确保有队员身着能危及其他人安全的物品。
24.互踢球点球诀胜的规定
有关以互踢球点球诀胜的规定(在淘汰赛中决出胜负)在淘汰赛中,两队比赛成平局,则以互踢球点球的方式决出胜负(取代平局抽签)。
足球规定
足球比赛规则
第一章比赛场地
1.尺寸比赛场地必须是长方形,边线的长度必须长于球门线的长度。长度90—120米(100—130码),宽度45—90米(50—100码)。
2.国际比赛长度100-110米(110—120码),宽度64—75米(70—80码)。
3.场地标记比赛场地是用线来标明的,这些线作为场内各个区域的边界线应包含在该区域之内。两条较长的边界线叫边线,两条较短的线叫球门线。所有线的宽度不超过12厘米(5英寸)。比赛场地被中线划分为两个半场。在场地中线的中点处做一个中心标记,以距中心标记9.15米(10码)为半径画一个圆圈。
4.球门区球门区在场地的两端,规定如下:从距每个球门柱内侧5.5米(6码)处,画两条垂直于球门线的线。这些线伸向比赛场地内5.5米(6码),并由一条与球门线平行的线相连接。由这些线和球门线组成的区域范围是球门区。
5.罚球区罚球区在场地的两端,规定如下:从距每个球门柱内侧16.5米(18码)处,画两条垂直于球门线的线。这些线伸向比赛场地内16.5米(18码),并由一条与球门线平行的线相连接。由这些线和球门线组成的区域范围是罚球区。在每个罚球区内距球门柱之间等距离的中点11米(12码)处设置一个罚球点。在罚球区外,以距离每个罚球点9.15米(10码)为半径画一段弧。
6.旗杆在场地每个角上各竖一根不低于1.5米(5英尺)的平顶旗杆,上系小旗一面。在中线的两端、边线以外不少于1米(1码)处,也可以设置旗杆
7.角球弧在比赛场地内,以距每个角旗杆1米(1码)为半径画一个四分之一圆。
8.球门球门必须放置在每条球门线的中央。它们由两根距角旗杆等距离的垂直的柱子和连接其顶部的水平横梁组成。两根柱子之间的距离是7.32米(8码),从横梁的下沿至地面的距离是2.44米(8英尺)。两根球门柱和横梁具有不超过12厘米(5英寸)的相同的宽度和厚度。球门线与球门柱和横梁的宽度是相同的。球门网可以系在球门及球门后面的地上,并要适当撑起以不影响守门员。球门柱和横梁必须是白色的。
9.安全性球门必须牢固地固定在地上,如果符合这个要求才可以使用移动球门。
10.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决议一如果横梁移位或折断,应停止比赛直至修好复位。如果不可能修复,则终止比赛。不允许用绳子替代横梁。如果横梁可以修复,应在停止比赛时球所在的地点以坠球方式重新开始比赛。
决议二球门柱及横梁必须用木材、金属或被批准的其他材料制成。其形状可为正方形、长方形、圆形或椭圆形,并不得对队员构成危害。
决议三从球队进入比赛场地至上半场结束离场,下半场重新进入比赛场地至比赛结束,任何商业广告,不管是实物的还是图文的,都不允许出现在比赛场地和场地设备上(包括球门网和球门网内的地面)。特别是在球门、球门网、角旗上不得有广告出现,也不得安装任何附属设备(如摄象机、麦克风等)。
决议四如同决议三所述,在比赛期间,国际足球联合会、洲际联合会、国家协会、联盟、俱乐部或其他团体的代表性标志或图案的复制品,不管是实物的还是图文的,都禁止出现在比赛场地和场地设备上(包括球门网和球门网以内的地面)
决议五在比赛场地外,距角球弧9.15米(10码)且垂直于球门线处做一个标记,以保证在踢角球时守方队员能遵守规定的距离。
第二章球
1.质量和测量圆形;用皮革或其他适当材料制成;圆周不长于70厘米(28英寸)、不短于68厘米(27英寸);重量在比赛开始时不多于450克(16英两)、不少于410克(14英两);压力在海平面上等于0.6-1.1个大气压(600-1100克/平方厘米、8.5-15.6磅/平方英寸)
2.坏球的更换如果球在比赛过程中破裂或损坏:停止比赛;用更换的球在原球破裂时所在地点以坠球方式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球在开球、球门球、角球、任意球、罚球点球或者掷界外球等死球时破裂或损坏:应按照相应的规定重新开始比赛。
比赛中未经裁判员的许可不得更换球。
3.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决议一只有符合规则第二章规定的最低技术要求的足球方可在比赛中使用。
在国际足联和洲际联合会主办的比赛中,所使用的球必须带有下列三种标志之一:a.正式的“国际足联批准”标志;b.正式的“国际足联监制”标志;c.经证明的“国际比赛球标准”。
在球上印有这些标志就表明该球已被正式检测,并符合各个级别所规定的特殊技术要求。球的最低技术要求已在规则第二章中说明。这些与各个级别有关的特殊要求必须得到国际足球理事会的同意。相关的检测机构也要得到国际足联的同意。各国足协的比赛可以要求使用符合上述三种标志之一的球。其他比赛用球必须符合规章第二章的要求。
决议二在国际足联、洲际联合会和国家协会主办的比赛中,除了比赛及比赛组织者的标志和制造商的商标外,不允许在球上出现任何商业广告。竞赛规程可限制此类标志的尺寸和数量。
第三章队员人数
1.队员一场比赛应有两队参加,每队上场队员不得多于11名,其中必须有一名守门员。如果任何一队少于7人则比赛不能开始。
2.正式比赛在由国际足联、洲际联合会或国家协会主办的正式比赛中,每场比赛最多可以使用3名替补队员。竞赛赛程应说明可以有几名替补队员被提名,从3名到最多不超过7名。
3.其他比赛在其他比赛中,可以使用的替补队员人数不得超过5名,并规定:
●有关参赛队在最多替补人数上达成协议;
●在比赛前通知裁判员。如果比赛开始前裁判员未被通知或参赛队未达任何成协议,则可以使用的替补队员人数不得超过3名。
4.所有的比赛在所有的比赛中,替补队员名单必须在比赛开始前交给裁判员。未被提名的替补队员不得参加比赛。
5.替补程序替补队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替补前应先通知裁判员;
●替补队员在被替补队员离场,并得到裁判员信号后方可进入比赛场地;
●替补队员只能在比赛停止时从中线处进场;
●当替补队员进入比赛场地,即完成了替补程序;
●从那时起,替补队员成为上场队员,而被替补队员终止为上场队员;
●被替补下场的队员不得再次参加该场比赛;
●所有替补队员无论上场与否,裁判员均有权对其行使职权。
6.更换守门员任何场上队员都可以与守门员互换位置,并规定:
●互换位置前通知裁判员;
●在比赛停止时互换位置。
7.违规/判罚如替补队员未经裁判员许可擅自进入比赛场地:
●停止比赛;
●对该替补队员予以警告并出示黄牌令其离开比赛场地;
●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地点以坠球方式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队员与守门员互换位置前未经裁判员许可:
●继续比赛;
●有关队员将在比赛成死球时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对于任何其他违反此规则的:有关队员将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重新开始比赛:如果裁判员停止比赛执行警告,由对方队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地点踢间接任意球重新开始比赛
队员和替补队员被罚令出场:队员在开球前被罚令出场,只可从被提名的替补队员中选一人替换。凡被提名的替补队员被罚令出场,无论是在开球前或在比赛开始后,均不得替换。
8.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决议一按照规则第三章所述条件,一个队所剩的上场队员的最少人数由国家协会决定。然而理事会认为,如果任何一队少于7人,将不能继续比赛。
决议二教练员可以在比赛中向队员传达战术指示,他和其他官员必须处于指定的技术区域内,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第四章队员装备
1.安全性队员不得使用或佩带可能危及自己及其他队员的装备或任何物件(包括各种珠宝饰物)。
2.基本装备队员必需的基本装备是:运动上衣;短裤—如果穿紧身内库,必需与短裤的主色同一颜色;护袜;护腿板;足球鞋。
3.护腿板必须由护袜全部包住;由适当的材料制成(橡胶、塑料或其他类似材料);提供适当程度的保护。
4.守门员每个守门员的服装颜色必须有别于其他队员、裁判员和助理裁判员。
5.违规/判罚对于任何违反此规则的:
●比赛不需要停止;
●裁判员指出上场队员的装备有问题后,该队员应离开比赛场地去调整装备;
●除非该队员已经调整好装备,否则应在比赛停止成死球时离开比赛场地;
●离开比赛场地调整装备的队员在未得到裁判员许可前不得重新进场;
●裁判员允许队员回场前需检查队员装备;
●队员只有在比赛成死球时方可重新进入比赛场地;
队员因违反以上规则而离开比赛场地,在未得到裁判员同意即进入(或重新进入)比赛场地时,将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重新开始比赛如果裁判员停止比赛执行警告:由对方队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地点踢间接任意球重新开始比赛。
第五章裁判员
1.裁判员的权力每场比赛由一名裁判员控制,他被任命具有全部权力去执行与比赛有关的竞赛规则。
2.权限和规则
●执行竞赛规则;
●与助理裁判员及当有第四官员时,和他们一起控制比赛;
●确保任何比赛用球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要求;
●确保队员装备符合规则第四章的要求;
●记录比赛时间和比赛成绩;
●因违反规则停止、推迟或终止比赛;
●因外界干扰停止、推迟或终止比赛;
●如果他认为队员受伤严重,则停止比赛,并确保将其移出比赛场地;
●如果他认为队员只受轻伤,则允许比赛继续进行直到成死球;
●确保队员因受伤流血时离开比赛场地。该队员经护理流血停止,在得到裁判员信号后方可重回场地;
●当一个队被犯规而根据有利条款能获利时,则允许比赛继续进行。如果预期的“有利”在那一时刻没有接着发生,则判罚最初的犯规;
●当队员同时出现一种以上的犯规时,则对较严重的犯规进行处罚;
●裁判员不必立即向可以被警告和罚令出场的队员进行处分,但当比赛成死球时必须这样做;
●向对自己行为不负责任的球队官员进行处分,并可酌情将其驱逐出比赛场地及周围地区;
●对于自己没看到的情况,可根据助理裁判员的意见进行判罚;
●确保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比赛停止后重新开始比赛;
●将在赛前、赛中或赛后向队员和球队官员进行的纪律处分及其他事件的情况用比赛报告提交有关部门。
3.裁判员的决定裁判员根据与比赛相关的事实所作出的决定时最终的。只有在比赛未重新开始前,裁判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或助理裁判员的意见而改变确实不正确的决定。
4.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决议一
裁判员(同样适用于助理裁判员或第四官员)对下列情况不承担法律责任:
●队员、官员或观众的任何受伤;
●任何财产的任何损坏;
●由于,或者可能由于他根据竞赛规则所作出的判决,或者按照正常程序维持、进行和控制比赛,而对任何个人、俱乐部、公司、协会或者类似机构造成的任何损失。这可以包括:
裁判员根据比赛场地及周围情况或天气的影响决定比赛是否进行;
决定由于各种原因而取消比赛;
决定比赛中所用的设备及其固定情况,包括球门立柱、横梁、角旗杆和比赛用球;
由于观众的影响或观众席中的任何问题,决定是否停止比赛;
决定是否停止比赛允许受伤队员移出比赛场地接受治疗;
决定要求或坚持要求将受伤队员移出比赛场地接受治疗;
决定队员是否可以穿着某种服装或装备;
决定(在其职责范围内)是否允许任何人(包括球队或体育场官员、安全官员、摄影记者或其他新闻宣传的代表)出现在比赛场地附近;
裁判员根据竞赛规则或依照国际足联、洲际联合会、国家协会或联盟对该比赛制定的规程或规定而作出的判决。
决议二
在锦标赛或联赛中被指派的第四官员,其作用和职责必须要与国际足球理事会认可同意的规定相一致。
决议三
与比赛相关的事实应包括进球是否得分和比赛的结果。
第六章助理裁判员
1.职责
每场比赛应委派两名助理裁判员,他们的职责(由裁判员决定)应当示意:
当球的整体越出比赛场地时;
应由哪一队踢角球、球门球或掷界外球;
当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可以被判罚时;
当要求替换队员时;
当发生裁判员视线外的不正当行为或其他任何事件时。
2.协助助理裁判员还应依据竞赛规则协助裁判员控制比赛。助理裁判员如有过分干预或不合适比赛的表现时,裁判员可解除其职责并将报告提交有关部门。
第七章比赛时间
1.比赛时间比赛分为两个半场,没半场45分钟。特殊情况经裁判员和双方同意令定除外。任何改变比赛时间的协议(如因光线不足每半场减少到40分钟)必须在比赛开始之前制定,并要符合竞赛规程。
2.中场休息队员有中场休息的权利。中场休息不得超过15分钟。竞赛规程必须阐明中场休息的时间。只有裁判员同意方可改变中场休息时间。
3.扣除损失时间在每半场比赛中损失的下列时间应被扣除:
替换队员;
对队员伤势的估计;
将受伤队员移出比赛场地进行治疗;
拖延时间;
任何其他原因。
根据裁判员的判断扣除损失的时间。
4.罚球点球在每个半场比赛或决胜期上下半场结束时,应允许延长时间执行罚球点球。
5.决胜期竞赛规程可以规定再进行两个半场相等时间的比赛。规则第八章的规定也能适用。
6.中止的比赛除竞赛规程另有规定外,中止的比赛应重新进行。
第八章比赛开始和重新开始
1.预备通过掷币,猜中的队决定上半场比赛的进攻方向。另一队开球开始比赛。猜中的队在下半场开球开始比赛。下半场比赛两队交换比赛场地。
2.开球开球是比赛开始和重新开始的一种方式:在比赛开始时;在进球得分后;在下半场比赛开始时;在决胜期两个半场开始时。开球可以直接射门得分。
程序
所有队员在本方半场内;
开球队的对方队员,应距球至少9.15米(10码),直到比赛进行;
球应放定在中心标记上;
裁判员发出信号;
当球被踢并向前移动时比赛即为进行;
开球队员在球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
某队进球得分后,由另一队开球。
违规/判罚
如果开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由对方队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在开球程序上的其他犯规,应重新开球。
3.坠球坠球是在比赛进行中因竞赛规则未提到的原因而需要暂停比赛之后,重新开始比赛的一种方法。
程序
裁判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地点坠球。当球触地比赛即为重新开始。
违规/判罚
重新坠球:*如果球在接触地面前被队员触及;*如果球在接触地面前未经触及而离开比赛场地。
4.特殊情况*判给守方在其球门区内的任意球,可从球门区内的任何地方踢出。
判给攻方在其对方球门区内的间接任意球,从距犯规发生地点最近、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踢出。
比赛暂停之后,在距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球门区内的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重新开始比赛。
第九章比赛进行及死球
1.比赛
成死球
下列情况比赛成死球
当球不论在地面或空中全部越过球门线或边线时;
当比赛已被裁判员停止时。
2.比赛进行其余所有时间均为比赛进行中,包括:
球从球门柱、横梁或角旗杆弹回比赛场地内;
球从比赛场地上的裁判员或助理裁判员身上弹回场内。
第十章计胜方法
1.进球得分当球的整体从球门柱间及横梁下越过球门线,而此前未违反竞赛规则,即为进球得分。
2.获胜的队在比赛中进球较多的队为胜者。如两队进球数相等获均未进球,则比赛成平局。
3.竞赛规程竞赛规程应说明,若比赛结束为平局,是否采用决胜期或国际足球理事会同意的其他步骤以决定比赛的胜者。
第十一章越位
1.越位位置队员处于越位位置本身并不是犯规。
队员处于越位位置:队员较球和最后第二名对方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
队员不处于越位位置:他在本方半场内;他齐平于最后第二名对方队员;他齐平于最后两名对方队员。
2.犯规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在同队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裁判员认为其就下列情况而言“卷入”了现实比赛中时才被判为越位犯规:
干扰比赛;
干扰对方队员;
利用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3.没有犯规如果队员直接从下列情况下接到球,则没有越位犯规:球门球;掷界外球;角球。
4.违规/判罚对于任何越位犯规,裁判员应判给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第十二章犯规与不正当行为
1.直接任意球裁判员认为,如果队员草率地、卤莽地或使用过分的力量违反下列六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判给对方踢直接任意球:
踢或企图踢对方队员;
绊摔或企图绊摔对方队员;
跳向对方队员;
冲撞对方队员;
打或企图打对方队员;
推对方队员;
如果队员违反下列四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也判给对方踢直接任意球:
为了得到对球的控制而抢截对方队员时,于触球前触及对方队员;
拉扯对方队员;
向对方队员吐唾沫;
故意手球(不包括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
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
2.罚球点球在比赛中无论球在什么位置,如果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违反了上述十种犯规行为中的任何一种,应被判罚球点球。
3.间接任意球
如果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违反下列五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判给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当手控制球时,在发出球之前行走四步以上;
在发出球之后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再次用手触球;
用手触及同队队员故意踢给他的球;
用手触及同队队员直接掷入的界外球;
拖延时间。
裁判员认为,如果队员在下列情况时,也将判给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动作具有危险性;
阻挡对方队员;
阻挡对方守门员从其手中发球;
违反规则第十二章以前未提及的其他任何犯规,而停止比赛被警告或罚令出场。
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4.纪律制裁
可警告的犯规
如果队员违反下列七种法规的任何一种,将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犯有非体育道德行为;
以语言或行动表示异议;
持续违反规则;
延误比赛重新开始;
当以角球或任意球重新开始比赛时,不退出规定的距离;
未得到裁判员许可进入或重新进入比赛场地;
未得到裁判员许可故意离开比赛场地。
罚令出场的犯规
如果队员违反下列七种法规的任何一种,将被罚令出场并出示红牌:
严重犯规;
暴力行为;
向对方或其他任何人吐唾沫;
用故意手球破坏对方的进球或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不包括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
用可判为任意球或球点球的犯规破坏向本方球门移动着的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
使用无礼的、侮辱的或辱骂性的语言;
在同一场比赛中得到第二次警告。
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决议一在比赛进行中,如果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用球掷击或企图掷击对方队员,将被判罚球点球。
决议二队员无论是在比赛场内或场外,无论是直接对对方队员、同队队员、裁判员、助理裁判员或其他人犯有应被警告或罚令出场的行为,都将根据犯规性质进行处罚。
决议三当守门员利用手臂的任何部位接触球后,便可认为是已经控制球。此控制球包括守门员故意用手臂挡球,但不包括裁判员认为该球是意外地从守门员手臂弹回,例如守门员扑救球后。如果守门员用手或臂部持球超过了5-6秒,将被视为拖延时间。
决议四根据规则第十二章的条款,队员可以用头部、胸部和膝盖等传球给守门员。然而,如果裁判员认为,在比赛中,该队员是利用规则而故意设置骗局,则是犯有非体育道德行为,他将被警告,并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当踢任意球时,队员利用规则而故意设置骗局,则将因非体育道德行为而被警告并出示黄牌,该任意球重踢。此种情况下,与守门员随后是否用手触球无关,主要是因该队员企图利用规则第十二章的条文和精神而造成的犯规。
决议五从后面抢截而又危及对方安全的动作应被视为严重犯规。
决议六在场地的任何地点试图欺骗裁判员的佯装行为,必须作为非体育道德行为而进行制裁。
第十三章任意球
1.任意球的种类任意球分为间接任意球和直接任意球两种。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任意球,踢球时必须将球放定,踢球队员在球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
直接任意球
如果直接任意球直接踢入对方球门,判为得分。
如果直接任意球直接踢入本方球门,判给对方踢角球。
间接任意球信号:当裁判员判间接任意球时,应单臂上举过头,并保持这种姿势直到球踢出后被其他任何队员触及或成死球为止。
球进门:只有当球进门前触及另一名队员才可得分。
如果间接任意球直接踢入对方球门,判为球门球。
如果间接任意球直接踢入本方球门,判给对方踢角球。
2.任意球的位置罚球区内的任意球属于守方的间接或直接任意球:所有对方队员距球至少9.15米(10码);
所有对方队员应站在罚球区外直到比赛进行;
当球被直接踢出罚球区比赛即为进行;
可以在球门区内任何一点踢任意球。
属于攻方的间接任意球所有对方队员距球至少9.15米(10码)直到比赛进行,除非他们已经站在本方球门柱之间的球门线上;
当球被踢并移动时比赛即为进行;
在对方球门区内踢间接任意球时,应在距犯规发生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执行。
罚球区外的任意球所有对方队员距球至少9.15米(10码)直到比赛进行;
当球被踢并移动时比赛即为进行;
在犯规发生地点踢任意球。
3.违规/判罚当踢任意球时,对方队员比规定距离更接近于球:应重踢。
当守方在本方罚球区内踢任意球时,球未被直接踢出罚球区:应重踢
由除守门员外的队员踢任意球时:
如果比赛进行后,踢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用手除外):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踢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故意用手触球: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如果犯规发生地点在本方罚球区内,将判罚球点球。
由守门员踢任意球时:
如果比赛进行后,守门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用手除外):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守门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故意用手触球:如果犯规发生地点在守门员本方罚球区外,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如果犯规发生地点在本方罚球区内,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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